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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初步意見.再由使用單位與設計單位雙方協(xié)商確定。對于民用飛機,則經(jīng)常由設計單位根據(jù)發(fā)展需要提出。
(2)確定全機主要參數(shù)。即全機總重G,發(fā)動機推力P和翼載G/S(S為機冀面積)。通常這個階段還初步確定了機冀的平面形狀。
(3)進一步確定尾翼機身的初步形狀和尺寸.并進行性能估算以校核是否滿足原來提出的性能技術指標;若不滿足.則反復進行調(diào)整。
(4)在上述基礎上,畫出飛機的三面圖(常圖)。
(5)進行全機的初步部位安排。把全機的內(nèi)部布置與主要受力構件做韌步安排與協(xié)調(diào),曬出飛機的部位安排圖。給出飛機各部件的重量控制指標。
二、飛機結構設計
(1)飛機部件的結構打樣設計(或稱為結構的初步設計)。
(2)飛機零構件設計。
(3)完成部件的結構圖紙。
在新飛機的研制過程中,需配合設計做很多試驗、如風洞試驗、全機強度試驗等。
在新飛機的研制過程中,往往還要進行相當數(shù)量的科研課題的研究.例如飛機的選型問題、主要結構的抗瘦勞設計或損傷容限設計等問題。
研制新飛機還與飛機的使用密切相關。在設計過程中既要利用已有的使用經(jīng)驗,又嬰在本飛機的使用過程中不斷改進這種新飛機的設計。
1.2飛機結構設計的 原始條件
飛機結構設計的原始條件是指在進行結構設計之前結構設計人員應該知道的外部已知條件,或稱之為約束條件,它們通常包括結構的形狀協(xié)調(diào)外載荷、受力特性.使用條件與生產(chǎn)條件。
1.2.1結構的形 狀協(xié)調(diào)
飛機結構必須處理好與理論外形、內(nèi)部裝置和結構零構件之間連接關系這三方面的協(xié)調(diào)。理論外形要求必須滿足,內(nèi)部裝置零構件之間的協(xié)兩應盡量滿足。
準確的理論外形是實現(xiàn)飛機氣動性能的保證,飛機外形影響飛機的氣動性能。不同的部件對于外形準確度的要求是不同的,一般地對于機翼外形的準確度要求較高,而對于機身相對低-一些。 結構在外載作用下產(chǎn)生變形,在結構變形的狀態(tài)下,外形的準確度必須要滿足設計要求。
飛機有很多內(nèi)部裝置,飛機還要裝載,所以飛機結構設計要與內(nèi)部裝置相協(xié)調(diào)。結構設計要盡量滿足內(nèi)部裝置對于空間的要求,例如機身加強框的高度要滿足發(fā)動機對于空間的要求。在考慮內(nèi)部空間要求的協(xié)調(diào)時應注意兩點:-是邇常內(nèi)部裝載與結構間應保持一定的間隙:二是根據(jù)具體條件設計出的結構不- -定 占據(jù)整個最大可能空間。
飛機的零構件相互連接起來才組成飛機機體的整體,結構設計人員應在結構設計時明確本零件或構件與其他構件在連接位置和尺寸上:的 協(xié)調(diào)關系.設計人員之間要把形狀協(xié)調(diào)好: 1.2.2結構的外載荷
結構所受到的外載荷的大小和特性是結構布局與結構元件(零件與構件稱為元件)尺寸設計的基本依據(jù).強度,剛度和疲勞壽命是對飛機結構的基本要求。
飛機結構所受到的外載荷按照飛機強度規(guī)范的要求,通過風洞試驗和分析計算給出,飛機結構各零部件的載荷主要由分析得到,飛機結構的載荷特性主要取決于飛機的使用情況結構設計準則和強度要求。
在結構設計時必須明確所設計結構的受力特性.即需要明確結構所受到的外載是靜載還是動載,是否需要考慮壽命要求、剛度要求、破損安全要求和損傷容限要求,是否考慮氣動彈性問題、熱應力和熱剛度等問題。
1.2.3結構的使用條件
飛機結構的使用條件分下述幾個方面。
一、環(huán)境條件
環(huán)境條件是指飛機在飛行或停機時的氣象條件或周圍介質(zhì)條件。氣象條件是指溫度和濕度變化范圍,是否需要考慮在夜間飛行或惡劣氣象條件下飛行等。飛機若能 在惡劣氣候條件下飛行,則稱為全天候飛機。周屠介質(zhì)條件是指是否需要考慮海水腐蝕、濕度條件等。
二、起飛著陸場所條件
飛機可以分為只在地面機場起飛者陸的陸上飛機和在水上起飛著陸的水上飛機兩大類。機場又可分為水泥跑道、土跑道,水泥跑道又可分為- - 級跑道和二級跑道;土跑道則是在普通土地上加壓壓實.然后再簡單地整修一下,土 跑道有時又稱為野外機場。
不同機種的飛機同-機種內(nèi)性能不同的飛機,其使用條件也不相同。如:前線殲擊機要求在前線機場上使用,因此跑道條件較差,且要求能在土跑道上起飛著陸;攔擊殲擊機的任務是攔擊敵方飛機以保護本國的重要城市或設施,因此其機場條件較好。機場條件的好壞與飛機結構受地面振動載荷撞擊載荷的大小與次數(shù)有關。
艦載飛機妻在航空母艦的甲板上起落,為了縮短起飛和春陸的滑跑距離,-般要安裝起飛助推器和著陸增阻裝置.因此飛機結構上要受到--些額外的載荷。
E、維修條件
飛機結構在使用時的維修條件,包括維修周期與次數(shù)維修能力、維修速度要求等。殲擊機在使用時,希望能很快地進入臨戰(zhàn)狀態(tài),因此要求維修速度很快,這就要求結構有很好的開敞性以便于進行維修。殲擊機通常要求能全天候飛行。
旅客機的機場條件-般很好,機場的維修能力也較強。中型、大型旅客機-般都要求能進行全天候飛行。
軍用運輸機的機場條件較差。要求飛機站構能便于在野外機場維修。
對于水上飛機.箭特別注意結構的防海水和鹽霧腐蝕問題。
1.2.4結構的生產(chǎn) 條件
結構的生產(chǎn)條件主要指結構的產(chǎn)射和工廠的加工能力。